各市、州体育(文体、教体)局,省级各训练单位:
为切实加强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目比赛安全、顺利、圆满举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把抓好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管理工作与持续推动体育行业作风转变结合起来。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各项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各项规定要求,抓好竞赛管理、组队参赛和服务保障工作。按照“创新办会、节俭办会、特色办会”的总体要求,俭朴办赛,公平参赛。坚决扭转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简化比赛的开赛仪式,不举行欢迎、欢送宴会,不用公款以任何形式安排旅游和宴请,不发放任何纪念品和礼品,确保各项比赛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不可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和大意,必须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与观念,把竞赛组织和参赛的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周密细致的对各项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和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并完善突发事件和安全危机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安全防范、管理和处置水平。要加强对所有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参赛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和服从大会组委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确保各赛区安全万无一失。
三、省级各训练单位作为竞赛项目的管理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省体育局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全面抓好竞赛组织工作。各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守纪律,讲规矩,严要求,严格遵循“节俭、廉洁办赛”原则。要尊重和支持承办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赛区场地器材、后勤接待、饮食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运动队的参赛管理,加大对运动员虚假年龄、虚假身份的审查和处罚力度,严格监管运动员报名、报到、检录等竞赛环节,有效净化赛场环境。要加强对裁判员的管理,根据总局印发的《全国体育竞赛裁判员选派与监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2014]172号)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做好裁判员选派工作,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裁判员管理实施细则,加大对裁判员执法的监管力度,切实维护竞赛的公平、公正。
省级各训练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清楚,人员到位,加强对比赛现场的管理和把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要根据本项目规律和特点以及赛区情况,加强工作计划性和预见性,制定和完善比赛各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细化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四、各市州体育(文体、教体)局是各项目参赛队的管理责任单位,要加强对各项目教练员、运动员、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监管。要树立正确的体育政绩观、价值观和参赛观,坚决杜绝不良赛风赛纪和使用兴奋剂问题的发生。要将公平竞争、展现良好的体育精神和职业道德放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绝不允许不择手段违法违规取得成绩和名次。要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对由于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而出现赛风赛纪和兴奋剂、安全等问题的,省体育局将根据相关纪律与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市州体育(文体、教体)局在抓好组队参加全省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同时,应在暑假期间,积极组织当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就近、就地开展适合青少年的各类体育活动,为青少年们提供更多的健身锻炼机会。
五、各承办单位是赛区工作的管理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赛区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领导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履行承办工作职责,全面做好场地器材、后勤保障、安全保卫、食品卫生、防暑降温、医务监督、交通安全等服务保障工作。要按照竞赛规则要求准备好比赛场地、设施和器材,在食宿、交通、医疗、安保等方面为各参赛队提供优质、周到、方便的保障与服务。要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竞赛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加强对食品安全、交通安全、赛场安全、驻地安全的管理,做好防疫检疫工作,建立并制定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和应对预案。要与各参赛运动队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好安全工作责任制,共同抓好赛区安全工作。要加强医务检查和救护保障工作,加大卫生监督力度,特别注意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防暑降温,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等恶性事件的发生。
六、建立并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比赛期间一旦发生重大赛风赛纪、安全等问题,省级各训练单位、各承办单位、各参赛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按照规定和程序立即应对,妥善处理,并及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体育局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省级各训练单位、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总结工作,对比赛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和防范措施,比赛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分别将竞赛工作总结上报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
四川省体育局
2015年6月8日